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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感街道管理:香港街頭表演政策
- Authors
- Name
- 黎文燕女士
- Organization
- 思匯政策研究所
街頭表演這種即興自發表演的本質活化了公眾場所,也拓展了一個城市的文化,經濟和社會發展。街道除了步行功能,在營造一個更宜居,更舒適的都市空間也有更多的發揮作用。 “香港2030+”以「地方營造」作為其中一項建築環境發展策列也證實政府承認這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環節。
政府在推動「香港好。易行」這個新概念確實體現了行人優先友善環境,但傾向於於改進基建與行人道設計,較少關注如何妥善管理公眾場所,街頭表演管理更不受重視。這導致了街頭表演管理上的混亂。規管街頭文化法律模糊不清,政府在處理公眾場所爭奪問題上並非以平衡街頭表演者和區內其他使用者的權益為目標,反而把街頭表演視為滋擾。
運輸局在2000初開始劃分行人專用區以來,旺角街頭表演一直是表演者,居民,商業戶和行人的矛盾。在缺乏有效的街頭表演指引,旺角行人專用區最終在2014年被油旺尖區議會投票淘汰結束。現時的街道管理政策反而成為了發展和推廣行人專用區的絆腳石。
本次研究試圖通過質詢與街頭表演裡的社會持份者,了解他們對街頭表演的顧慮與需求,以及他們對不同的街頭表演管理政策方案的可行性與接受度,修訂一套完善和適合本土需求的政策與與推行架構。研究一共有兩個階段。我們在第一階段裡訪問了29 組持份者,這包括街頭藝人,不同社會團體代表,區議員,商業代表和政府部門, 然後採取了Conflict/Cooperation, Legitimacy, Interest and Power, CLIP analysis(衝突與合作,合法性,利益,權利上的分析)分類了他們之間的權益關係動態,為之後的議案作提供了基礎。我們發現有些看似對立的持份者其實也可以為了共同利益讓步。很多街頭藝人為了合法化街頭表演,願意接受更多的監管。 監管代表一套更明確與完善的指引,可以減少模糊的執法與其他持份者的糾紛,更有效的保護街頭藝人。商戶認為妥善的街頭表演管理有助於推動旅遊行業,為他們帶來人流與生意,願意接受有限的噪音和適當程度的街頭表演。各個持份者其實有很多商討空間合作,可惜大家在缺乏足夠的推動力以及一個合法的管道束手無策。這原因大部分歸咎於政府各個部門在街頭表演管理上各自為政,監管街道表演的權利與職責所在模糊不清導致了各部門在這一方面的協調過程複雜,其他需要優先發展重點也讓街頭表演更不受重視。政府在處理這問題上除了沒有增加更多管道鼓勵各界的參與,也因為社會輿論壓力但心吃力不討好變得被動。我們也發現街頭藝人屬於最弱勢,最邊遠化的一方。要有效的處理街頭表演問題,政府在監管措施上需要果斷但靈活,對街頭藝人也要更細心與多加貫注。